香港劏房

时间:2024-01-04 11:21:29编辑:小奇

劏房就是“分间楼宇单位”,又名房中房,是香港出租房的一种,常见于唐楼等建筑物。业主或二房东将一个普通住宅单位分间成不少于两个较细小的独立单位,然后作出售或出租之用。每个小房间的面积由几平方米到十平方米不等,月租金亦要三至五千元。租客通常为草根阶层、新来港人士或单身人士。

劏房的租客主要来自:未有资格申请公屋的新移民;离婚后一个人租不起独立单位的人;想过独立生活的年轻人;想住市区方便一点的人。

民间团体“全港关注劏房平台”2012年12月7日公布在过去两个月对葵涌、九龙城、深水埗、土瓜湾、观塘及中西区6个区。劏房面积多为100平方呎,根据民政事务总署资料,全港大约有1.6万座此类旧楼,以此推算,全港至少有6.7万个劏房单位。团体表示,按平均每个单位被分成4.3个小单位计算,全港居于劏房的家庭超过28万户。

这种劏房的做法在香港90年代就开始蔓延了。起因是香港人愈来愈重视私隐,以至分房出租的单位如果没有独立的厕所就不易租得出,于是业主纷纷改间格,自制套房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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